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执行和解 ≠ 执行完毕

作者:刘利明  发布时间:2024-05-21 08:58:47 打印 字号: | |

5月20日,一面写着“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 公正廉洁 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大红绣面,金色裱字,文字不多,却情真意切,这面锦旗背后有着怎样的一则故事呢?

2022年7月31日,夏某为侯某修缮房屋,在施工过程中从房顶摔落,导致身体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并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十级伤残。夏某据此将侯某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于2023年5月10日判决侯某承担此次事故70%责任,赔偿夏某各项经济损失16.9万元。判决生效后,侯某未履行付款义务,夏某向宁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同步开展线上查控、线下实地走访。走访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曾有一处待拆迁平房,这让执行干警看到了执行希望,迅速前往住建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得知房产已经动迁完毕,被执行人亦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至此陷入执行僵局。为尽快破局,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经多次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约定分期履行义务。

为彻底解决该案件,执行干警一直跟踪此案进展情况,在得知被执行人未如期履行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却屡次推托,申请执行人遂申请恢复执行。虽然此时临近春节,但执行干警仍不间断的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后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被执行人亲属出面提供执行担保,保证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剩余案款。

可时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完全部案款,案件又一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多番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在将其传唤至法院后,依法向其告知了如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考虑到后果严重,被执行人及担保人于当天便将剩余款项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为表感谢,申请执行人特地送来锦旗。

执行和解只是另一种履行方式,绝不是推诿、逃避执行的借口,只要案件没有全部履行完毕,只要仍有可供执行财产,宁城县人民法院将穷尽执行手段,坚持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刘利明)


 

责任编辑:宁城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宁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