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能动司法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注能,以审判之力全力守护绿水青山,6月5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就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与紫蒙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在宁城县人民法院热水人民法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晓剑与温泉街道党工委书记陶娟娟共同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揭牌。
在风景如画的紫蒙湖畔,宁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文泽,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分局局长于驭霆,县水利局局长袁恒利,黑里河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慕成龙,宁城县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张振宁等出席揭牌仪式。县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于海东主持仪式。
“紫蒙湖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水面面积600公顷,总蓄水量1.2亿立方米,流域面积540平方公里,是宁城县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旅游景观地,生态环境资源丰厚,对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对以紫蒙湖为代表的宁城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宁城县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谋划,设立紫蒙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的新途径,力求以能动司法全力守护宁城的绿水青山。”王晓剑专委向大家介绍设立紫蒙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与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愿景与目标。
宁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文泽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共同为紫蒙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王金明院长表示,近年来,宁城县人民法院自觉肩负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政治责任,聚焦聚力共抓“环境大保护”,努力“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司法外溢效应凸显,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持续扩大。紫蒙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成立,是践行府院联动机制、落实“两山”理念的重要创新举措,更是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发挥能动司法的积极探索。宁城县人民法院会以此为起点,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谋划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效整合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行政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促进环境司法裁判标准尺度统一,护航宁城县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文泽书记对紫蒙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以及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的设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期望:各部门一是要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着力打造示范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助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用法治守护碧水蓝天。二是要深化沟通协作,密切结合“林长制”“河长制”等机制的深化落实,加强上下联动、府院联动、左右协同,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同向发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双赢互促。三是要建立健全机制,突出宣传预防、打击破坏、修复治理的“全链条”模式,坚持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功夫,在严打击、促治理上用实功,在夯基础、建机制上求突破,不断完善司法保护基地的功能板块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为将内蒙古建设成为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宁城力量。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展现生态之优环境之美,宁城县人民法院将以审判职能出发,提升蓝天碧水净土“生态颜值”,擦亮人民群众生活“幸福底色”,为宁城县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张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