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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法动态丨规范和加强财产保全工作 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做实公正与效率

作者:李瑞生  发布时间:2024-06-13 20:00:26 打印 字号: | |

6月13日,为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解、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和顺利执行,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落实全市法院“两评查”工作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积极推进“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工作,切实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

一、诉前诉中提示建议

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入口等醒目位置放置申请财产保全建议展板,在导诉台、诉调对接中心办公区和立案窗口设置提示牌,对当事人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进行提示和建议,并明确了财产保全目的、财产保全类别、财产保全适用范围等注意事项,提醒申请人依法申请。

二、诉讼全程进行告知

在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或诉讼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对诉讼和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申请内容、申请条件、应当准备的材料以及财产保全风险进行告知,以便当事人了解申请保全的注意事项,能够准确提供明确的财产信息和财产线索,进一步提高财产保全成功率。

三、规范财保、执保工作

严格执行财产保全法律规定,对申请财产保全的审查、立案、执行等工作环节进行规范,严格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全时依法运用各种合法方式,特别是网上保全、网上委托等信息化办案手段,依法网上查控,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四、强化“如我在诉”注重实效

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准确适用关于财产保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找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坚持审慎谦抑、平等保护,严格审查、依法适用,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也防止因恶意利用或者滥用财产保全损害被保全人利益。

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诉讼财产保全,推动保全工作与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不断强化“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水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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