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为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解、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和顺利执行,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落实全市法院“两评查”工作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积极推进“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工作,切实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
一、诉前诉中提示建议
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入口等醒目位置放置申请财产保全建议展板,在导诉台、诉调对接中心办公区和立案窗口设置提示牌,对当事人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进行提示和建议,并明确了财产保全目的、财产保全类别、财产保全适用范围等注意事项,提醒申请人依法申请。
二、诉讼全程进行告知
在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或诉讼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财产保全告知书》,对诉讼和诉前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申请内容、申请条件、应当准备的材料以及财产保全风险进行告知,以便当事人了解申请保全的注意事项,能够准确提供明确的财产信息和财产线索,进一步提高财产保全成功率。
三、规范财保、执保工作
严格执行财产保全法律规定,对申请财产保全的审查、立案、执行等工作环节进行规范,严格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全时依法运用各种合法方式,特别是网上保全、网上委托等信息化办案手段,依法网上查控,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四、强化“如我在诉”注重实效
宁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诉讼财产保全,推动保全工作与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不断强化“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工作举措,全面提升实质性化解纠纷能力水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真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