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召开6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金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院张军院长关于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内蒙古诚信建设等内容,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行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常态化学习,院领导要带头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细化本院学习计划,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工作的定位内涵、根本任务、职责使命,推动审判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纪律建设,用好纪律“戒尺”,规范党员行为,提高制度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标准,让铁纪“长牙”、发威,干部重视、警醒、知止,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三是坚持学以致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司法审判事业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推动形成司法审判业务精、廉洁务实作风正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