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三届服务保障蒙东地区“双子星”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司法实务论坛在通辽市奈曼旗召开,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利伟法官作为唯一一名基层法官,代表赤峰法院在赤峰、通辽两地“双子星”司法实务论坛——“如我在诉,共促公信”案例讲评会上讲述执行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执行善用“活封”解“死扣”
助力企业纾困促发展
——张某等6人与内蒙古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实施案
基本案情
内蒙古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设备公司”)于2021年4月分别向张某等6人借款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约定还款日2022年1月。工程完工后,企业因缺乏后续资金而停产,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张某等6人将某设备公司诉至法院。2022年3月,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决某设备公司偿还张某等6人借款80万元。因资金困难某设备公司一直未偿还,张某等6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等6人申请执行某设备公司的机器设备,因时间紧迫,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被执行公司经营地进行现场调查并依法查封其设备。某设备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表示公司想偿还欠款,但是现阶段资金紧张,难以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希望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了解相关情况后,执行法官认真研判,认为就地“死封”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了“活查封”的方案,即在保证设备不被转移的前提下,允许被执行公司在正常生产范围内使用这些设备。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背对背、面对面等方式进行调解,对申请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执行公司可以继续使用机器设备,用经营所得偿还借款。
和解后因经济形势影响,被执行公司没有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张某等6人再次向法院申请要求处置被执行公司的机器设备。被执行公司向法院反映公司虽然未能完全按和解协议履行,但是已经偿还了一半借款,希望能够再次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执行法官对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后认为,企业现在主要是因为资金短缺、运转困难导致未能履行义务,于是提出一种新的办案思路,即可以通过融资引进第三方的方式既能帮助企业脱困,又能使案件顺利得到解决。随即宁城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认真研判,会议认为查封的设备是被执行公司的主体设备,如果处置财产,前期的安装和后期的拆除会对企业造成更大的负担,甚至让企业再次陷入停产困境。现在被执行公司虽然不能立即偿还借款,但其具备积极履行的意愿和态度,为解决被执行公司现阶段困境,经过讨论形成一致意见,通过融资引进第三方是解决案件的最佳途径。之后宁城法院找到被执行公司探讨,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法院为其解决问题,申请法院协助寻找融资方。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宁城法院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经多方努力,最终成功引进第三方,以购买设备融资租赁方式履行了案款,申请执行人权益得到全面保障,至此,某设备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彻底得到解决。
办案思路
在办理本案时,宁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的方式,引进第三方,彻底化解纠纷,其目的是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盘活企业,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典型意义
一、创新执行举措,通过“活封活扣”+“执行和解”方式 ,彰显司法为民、善意执行理念。该案依法查封被执行公司机器设备后,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组织沟通协调,促进双方和解,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将被执行公司损失降到最低。
二、引进第三方,缓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尖锐矛盾,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执”向“源头治”的转变。该案因经济形势导致被执行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和解协议时,宁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并未直接采取处置设备方式执结此案,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引进第三方,盘活被执行公司,为企业纾困解难度难关。
综上,宁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综合考量了各种执行方式带来的结果,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选择适当的执行方式,努力提高执行质效,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案例是司法智慧的结晶,是直接展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成果的重要形式,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活教材”。宁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推出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多领域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的引领、示范作用,帮助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例中更加直观地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助推法治社会建设。(李利伟 张建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