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强化党建引领,注重融合发展,不断探索辖区内诉源治理的新路径、新方法。2024 年,在瓦房法庭的积极推动下,与辖区内政府、村委会协同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共享机制,该预警机制既能够实现对矛盾纠纷风险提前介入,又能够第一时间各方联动促进矛盾止于未发、化于萌芽,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24年7月17日,通过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共享机制,瓦房法庭庭长霍晓彬第一时间收到了某村党支部书记反馈,该村董某与王某正因西红柿大棚种植产生纠纷,双方态度坚决,争吵愈演愈烈,霍晓彬庭长立即组织本庭工作人员会同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矛盾化解工作小组前往事发地点。在事发现场,联合工作小组了解到,因双方当事人的大棚位置相邻且中间过路过窄,正值西红柿采摘时期,双方均将采摘后的西红柿堆放在过道上,导致本就狭窄的过道无法通行,影响到双方运输,妨碍了西红柿销售,幸好法庭工作人员及时赶到避免了冲突升级。
法庭工作人员在事发地村委会首先组织“一对一”、“背对背”调解,平复双方激动情绪后,又在“面对面”过程中向双方提出合理建议:因为过路太窄,为保障通行,双方应将采摘完的西红柿先存放在各自的大棚内,然后直接搬运至大棚外的宽阔处进行装车,这样过路虽窄但却互不影响。在联合小组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双方放下成见,同意该解决方案,同时也都认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些过激,互相道歉,握手言和。
现在正值收获、出售西红柿的好时节,在矛盾化解后,法庭工作人员向西红柿农讲解了西红柿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并将合同范本留在村委会,方便村民参考该合同范本将权利义务约定明确,防止出现经济损失。
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法庭一直发扬新时代“枫桥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法庭+N ”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共享机制,会同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强化教育引导,源头管控,及时化解群众难题、维护和谐社会关系。今后,瓦房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探索更多矛盾预防、化解的新机制,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促进乡村振兴提速增效发挥司法力量。(李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