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口子太感谢热水法庭法官团队了,因为这两块地的事我们两家一直闹别扭,经过法官调解现在这事终于圆满解决了。”2024年7月22日上午,郭大爷和赵大娘拿着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和感谢信来到了热水法庭。
郭大爷和赵大娘在宁城县八里罕镇某村有一块土地与同组村民赵某的土地相邻,2018年土地确权时双方对于土地面积及四至均没有异议。但2023年开始,赵某开始抢占郭大爷家土地约1米,2024年春耕时赵某继续抢占郭大爷土地,明明双方对于土地四至没有异议,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
承办法官韩仲刚接到该案后,立即查阅卷宗并联系当地村书记和司法所所长了解相关情况,得知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调解可能。为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承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邀请司法所、农经站、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到当地村委会与当事人会面,探究案件细节,研究化解措施。
随后,承办法官在当事人的带领下前往案涉土地,通过第三方公司的测量进一步明确了依照双方土地确权证书上各家的土地范围。通过实地测量、现场勘验,赵某确实侵占了郭大爷家约0.4亩的土地。在第三方公司给出精确坐标点情况下,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农经站工作人员、村委会班子成员开始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赵某坚持认为自己是按照老土地台账种的地,这块地就是他家的。承办法官解释到:“政府颁发的土地确权证是在村里经过半年公示的,要是对于土地面积有异议你应该当时就提出来,现有证据表明你确实侵占了人家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侵占他人土地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司法所、农经站工作人员也说道:“要是对于土地确权证有异议的话,你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因为0.4亩的地再另行提起行政诉讼值当吗。”最终在承办法官、司法所、农经站村委会多方调解下,赵某和郭大爷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和郭大爷从2025年开始按照双方土地确权证上的土地四至范围进行耕种,赵某当庭给付郭大爷2023年2024年两年的赔偿费用600元,双方成功握手言和。
在办理土地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办案、巡回审理已经成为宁城县人民法院工作的常态,在老百姓家门口调解,既能达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又能取得办案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下一步,宁城县人民法院热水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在切实做好“治已病”的前提下,将触角和重点向“治未病”延伸,奋力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徐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