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我要准备什么呀?”
“在法庭上什么都可以说吗?”
……
许多小伙伴面对第一次开庭
手足无措
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为您整理了庭审攻略
帮助您更好地完成庭审
备好材料
原告方: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审查通过后会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七日内要预交诉讼费,否则法院将按原告撤诉处理。
被告方: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后,要注意检查原告所诉是否属实、自己是否为适格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同时写答辩意见,搜集整理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官。
进入法院
当事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证据原件,进入法庭前进行人身及物品安全检查,通过安检后找到对应的审判庭,提前就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 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法庭:
(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之前,法庭会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需遵守法庭纪律,未经允许,不得摄影、摄像和录音。
法官提醒:开庭时间看清楚了吗?日期千万不要记错。
案件是线上开庭还是线下开庭?
如果是线上开庭,是否能保证开庭时网络通畅,环境相对安静?
如果是线下开庭,开庭地点是在人民法院还是人民法庭?
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举证和质证,三是法官向当事人发问。
1.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的顺序是: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3)第三人陈述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针对原告、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4)原告或被告对第三人的陈述进行答辩:
(5)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举证和质证
原告举证:出示准备好的证据目录和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举证包括提交各种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物证等。庭审结束后,法官会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还证据原件。
被告质证: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角度,对原告的证据一一作出回应。被告可以在庭审前准备好书面质证意见,以防庭审时手忙脚乱。
法官提醒:如果被告也有证据,那么将由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3.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和证据,法官在此阶段还会向当事人发问。法官的发问有助于引导当事人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提供的证据,同时也为法庭了解案件细节提供了机会。
法庭辩论
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依次发表辩论意见,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适用法律进行辩论,理智表达诉求。
法官提醒:辩论意见要简洁明了、观点明确、切中要害,不要使用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未尽之言也可在庭后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
最后陈述
在陈述最后意见阶段,当事人可以对庭审阶段疏忽遗漏的未陈述内容进行补充。若无其他意见,只需简明扼要陈述最后观点,如“请法庭支持我方诉请”或“请法庭采纳我方答辩意见”等。
法庭调解
法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调解意向,如果双方同意,法官就会主持双方调解,可以当庭调解,也可以庭后调解。
庭审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宣告判决
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那么法官就要对案件进行宣判,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择期宣判。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法官提醒:宣判后请注意查收法院送达的判决书。
以上就是庭审的全部流程
大家只要在庭审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在庭审中
听从法庭指挥
理智正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才能更好更快解决纠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