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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常见问题七问七答,收藏备用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24-10-06 15:41:29 打印 字号: | |

我自己找人做鉴定,法院会认吗?

那么多鉴定机构,我怎么选才好?

法院不是打官司的吗,怎么还能做鉴定?

法庭上当你和对方为了产品质量唇枪舌剑

为了真假签名面红耳赤

为了伤残等级争论不休……

此时此刻,法官可能会问你

“你是否申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什么?

又该怎么申请?

接着往下看,我来告诉你!

 

术业有专攻,如果碰到专业性问题,法官必须借助专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才能做出判断。因此,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委托或指派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分为诉前鉴定和诉中鉴定。

一、什么是诉前鉴定?

诉前鉴定是指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司法活动。

二、哪些纠纷可以申请诉前鉴定?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三条 下列纠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开展诉前鉴定: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五)劳务合同纠纷;

(六)产品责任纠纷;

(七)买卖合同纠纷;

(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九)其他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纠纷。

三、哪些情况法院不予接收诉前鉴定申请?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接收当事人诉前鉴定申请:

(一)申请人与所涉纠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没有明确的鉴定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没有提交鉴定所需的相关材料;

(四)具有其他不适宜委托诉前鉴定情形的。

四、诉前鉴定终止情形?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前鉴定终止:

(一)申请人逾期未补充鉴定所需的必要材料;

(二)申请人逾期未补交鉴定费用;

(三)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鉴定;

(四)被申请人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鉴定;

(五)其他导致诉前鉴定不能进行的情形。

五、诉前鉴定的效力?

诉前调解不成功的,立案庭会将诉前鉴定意见书作为立案材料移送审判庭,其鉴定意见与诉中鉴定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法官提醒:司法鉴定的委托人必须是人民法院,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不属于司法鉴定。

六、什么是诉中鉴定?

诉中鉴定是指案件已经受理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申请法院鉴定。

七、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首先,提交申请鉴定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鉴定申请书中一定要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信息、需要鉴定的事项及相关事实、理由。

第二步,鉴定材料质证。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申请人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

第三步,鉴定机构选择。首先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选定,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法院通过随机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法官提醒:选定鉴定机构之后,鉴定机构会向申请人发送缴费通知,技术鉴定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根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确定。技术鉴定费由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预交,案件审结时,技术鉴定费作为诉讼费用的组成部分,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各方当事人负担的数额,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按时缴费。

最后,申请人需要配合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等待鉴定报告出具即可。


 
责任编辑:宁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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