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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进法院 阳光司法“零距离”(一)
作者:刘鹏阳  发布时间:2024-11-08 09:31:3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做深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更加有效的将人民呼声转化为法院工作的“源动力”,近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代表委员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各业务庭室依托“人大+法院”“政协+法院”的联动工作模式,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了解、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法院工作。

大双庙法庭:代表委员齐调解 多方联动助农耕

11月6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大双庙人民法庭邀请乡人大代表韩冰川、张树奎以及县政协委员张学莹共同参与调解,妥善化解了6起涉土地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并为后续同类案件的化解提供了新思路。

2015年8月,原告等5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3名被告用于盖建蔬菜大棚,双方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约定合同履行终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被告应将土地推平深翻且达到耕种条件后返还给原告。合同到期前夕,3名被告想要继续承包土地经营蔬菜大棚,但在承包费数额上未能与原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未能续签。2024年4月,蔬菜大棚被拆除后,5名原告以被告未及时平整土地不能耕种案涉土地为由,将3名被告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当年的承包费。

承办法官李伟峰收到该系列案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被告。被告众说纷纭,为了还原案情真相,避免“坐堂问案”、纸上谈兵、机械办案,宁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婧和承办法官李伟峰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所长、村委会书记,在原、被告均在场的情况下,到现场实地查看了土地恢复情况,并在现场与已耕种的土地进行了对比。

通过此次现场勘验,使案情逐渐清晰起来。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蔡婧专委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座谈,共同探讨解决措施、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中,大家仔细倾听双方诉求,梳理问题症结,采取化整为零、各个击破、“面对面”释法、“背对背”释理的方法开展调解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分析得失,用简单朴实的话语,结合自身经历进行沟通,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矛盾点逐一找寻制衡点和切入点,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诉讼风险,明确厉害关系。

最终,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场支付了承包费,并针对土地平整事宜一并进行了处理。(张新达)

行政庭:强化代表委员联络  携手共促司法公正

11月8日上午,宁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邀请县人大代表姚军,李亚军,刘海林,县政协委员胡显金、李林燕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

该起案件是一起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原告高某对某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向宁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前,由案件承办法官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详细说明了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以便更好的了解庭审活动各个环节。

随着法槌敲响,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有序进行,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代表和委员也紧跟庭审节奏,对庭审程序进行全程监督。

庭审结束后,行政庭全体工作人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交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晓剑介绍了宁城县人民法院近年来行政庭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行政庭副庭长刘慧介绍了行政庭一年来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及新举措。代表和委员纷纷发言,对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表示此次观摩受益匪浅,通过旁听庭审,更加深入、直观了解到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同时结合自身感受,对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融合多方力量,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王晓剑专委表示将逐条梳理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推动改进行政庭各项工作。希望代表委员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多提建议,助力行政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刘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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