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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进法院 阳光司法“零距离”(四)
作者:徐文超 程亚飞  发布时间:2024-11-29 09:18:2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深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活动方案》要求,更加有效的将人民呼声转化为法院工作的“源动力”,近日,宁城县人民法院开展“代表委员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各业务庭室依托“人大+法院”“政协+法院”的联动工作模式,以“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了解、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法院工作。

热水法庭:代表委员齐参与  搭建民意“连心桥”

‍2024年11月29日,县人大代表康建华、付瑞英,镇人大代表宿世杰、夏艳秋、宋艳丽、崔国明以及县政协委员王启杰等七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走进热水法庭,参与见证返还原物纠纷的案件调解。

9点整,涉及返还原物纠纷的案件在热水法庭开始调解。该案原告与被告系叔侄关系,为同一家庭承包户,原告在爷爷奶奶、父母先后去世后外出打工,其家庭承包的土地被被告耕种,并领取了本由原告领取的粮食补贴等款项,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原告遂将叔叔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因当事人之间存在亲戚邻里关系,为修复因金钱而导致亲情关系淡薄的裂痕,韩仲刚法官在庭前征询当事人调解意向得到同意回复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调解工作。法官从法律规定、平衡双方利益和维护亲戚邻里关系等角度开展长达二个多小时“背对背”、“面对面”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落实双方达成的调解意见。(徐文超)

大明法庭:用心用情化解离婚纠纷 代表委员发挥“调解力”

11月27日,大明法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和县人大代表于洪泽、县政协委员付桂琴的释法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2023年经媒人介绍,均为离异状态的杨某和封某经过几次见面后,于同年9月份办理结婚登记。再婚本是为了找个伴,相濡以沫、共度余生,但杨某和封某再婚后却矛盾重重,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不久发现彼此性格不合,经常出现矛盾,经中间人调解无果,杨某认为婚姻无法维系,向宁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为缓和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立即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得到肯定答复后,承办法官又联系县人大代表于洪泽、县政协委员付桂琴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两位代表委员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色优势,围绕双方的感情基础、婚后生活时间、家庭氛围等因素进行了全方位剖析,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帮助当事人理性沟通,化解矛盾。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杨某虽有动摇但仍旧坚持离婚,封某还是希望能与杨某一起生活,不希望离婚,由于双方就离婚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本院依法开庭审理,两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此次庭审。庭审过程中,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告决定撤回起诉,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既是法院的监督员,更是法院与群众的“联络员”。宁城县人民法院持续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广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程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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