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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人民法院向某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
作者:李曦玥 商红媛  发布时间:2024-12-18 17:36:28 打印 字号: | |

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审理涉保险类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如下普遍问题:一是投保流程不规范,针对格式条款的提示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履行不到位甚至未履行;二是保险理赔积极性不高,不利于赔偿权利人顺利维权等。为推动保险公司健康规范运行,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民一庭向某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一、规范投保流程,提升证据意识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事项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投保人全面告知并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避免出现免责条款“躲猫猫”现象,同时留存完整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机制,例如,线下投保留存录音录像,电子投保可针对免责条款设置单独页面并针对免责条款录制专门的解释说明视频,强制投保人阅读观看,确保免责条款真正发生法律效力,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合规意识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加强对公司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能力培训,避免保险业务员出现“重业务、轻合规”的心理,杜绝“误导销售”、“业务员代为签字”等情形,引导公司员工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发展观,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类保险销售活动。

随后,某保险公司向宁城县人民法院发来复函,积极回应我院发出的司法建议,该公司对于宁城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建议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讨,作出答复如下:一、规范投保流程,履行好免责条款的提示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并留存好相关证据;二、加强员工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出现。

接下来,宁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跟进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推动县域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李曦玥 商红媛)


 
责任编辑:宁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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