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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测量明界址 调解促和化纷争
作者:季晨曦  发布时间:2024-12-20 10:20:44 打印 字号: | |

12月19日,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杨某与申某在法庭的积极努力下握手言和,为当地乡村的和谐稳定写下生动注脚。

土地纠纷起波澜  实地勘查探实情

杨某与申某同属一村,两家土地相邻,2022年申某在涉案土地上建造牛舍,因无明确界碑,杨某认为侵占了自家土地,双方就土地边界问题争执不下,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关系愈发紧张。无奈之下,杨某将申某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要求申某归还土地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玉柱第一时间深入涉案土地进行实地勘查,在双方当事人及村民的共同见证下,对土地进行精准测量,绘制了土地勘界图,确定其准确面积和四至范围,同时,仔细比对双方提供的土地凭证和相关资料和测量结果,并向周围熟悉情况的村民询问土地边界、历史耕种情况等过往土地使用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有助于厘清事实的线索。

“背对背”探索诉求  “面对面”化解纷争

随后,刘法官秉持从根本化解矛盾、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的理念,开展调解工作。刘法官分别与杨某和申某单独谈话,深入了解他们的诉求与想法,开展“背对背” 调解。杨某表示,土地是农民的立身之本,申某的侵占行为让他深感愤怒与委屈,坚决要求申某归还土地并给予合理赔偿。而申某则称自己建造牛舍时并非有意侵占,是因对土地边界存在误解,且牛舍建设已投入大量资金,若拆除或迁移会遭受巨大损失,希望能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刘法官在充分掌握双方诉求,认为有调解可能后,进行了“面对面”调解。他依据现场测量的数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地向双方解释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刘法官劝解杨某,考虑到申某建造牛舍的实际情况以及邻里间的情谊,是否可以在土地补偿方式上寻求更为灵活的方案;同时也告诫申某,其侵占行为虽属无意,但已侵犯了杨某的合法权益,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调解过程中,熟悉情况的村民也纷纷发言,回忆往昔土地分配的一些细节以及邻里间互帮互助的事例,这让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

经过刘法官多次不懈的努力与周旋,杨某和申某达成和解协议:申某每年补偿杨某500元,并承诺在牛舍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边界规定,不再有任何侵权行为;杨某也接受了申某的补偿方案,同意不再追究其责任。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近年来,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始终坚守在乡村法治建设的最前沿,以促进邻里和睦、乡村和谐为己任,通过灵活多样的调解,不仅妥善处理了个案纠纷,更在无形中传播了法治理念与和谐精神。接下来,瓦房法庭将继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为每一起纠纷寻求最适宜的化解之道,让法治的光辉遍洒乡村的每一寸土地,为构建和谐美好社会贡献坚实有力的司法力量。(季晨曦


 
责任编辑:宁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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