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肯定是对法院工作的最高褒奖。2024年12月23日,武某将一面刻着“柔肩担道义,细心解民忧”的鲜红锦旗和感谢信送到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张雪法官手中,“法官,真的很感谢您,毫不夸张,是您给了我生活的希望,锦旗您一定要收下!”
事情还要从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说起,2024年,陕西某建设公司承建宁城县某建设工程,并将该工程分包给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工程交给了无资质的张某与刘某夫妇施工。武某经人介绍到张某和刘某处从事力工,在垒墙运料时,大白块砖垛倒塌将武某挤压受伤,经诊断为九级伤残。因高额医疗费和家庭主要劳动力无法工作,导致武某家庭生活困难,遂起诉至宁城县人民法院要求上述公司及个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张雪法官拿到案卷后仔细阅卷,认真听取原、被告的意见,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为及时保障其合法权益,张雪法官立即组织几方调解,力求找到一个既能保障原告权益,又能让被告接受的调解方案。最初被告都有很强的抵触心理,均认为对此没有责任。张雪法官一一释法明理,逐个剖析被告的责任比例,并从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等多方面帮助各方算金钱账、人情账。最终经过多轮“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张某与刘某夫妇共同给付原告十八万余元赔偿款,并当庭履行。调解协议的达成就像“及时雨”一样拯救了一个因病致困的家庭,为武某的生活又重燃了希望。
锦旗共有两面,一面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另一面是对法院干警的鞭策和激励。今后,宁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服务理念,化矛盾于源头,解纠纷于实质,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刘颖)